日期职业名称等级考试时间备注5月18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补)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上机考试;一级、二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的形式,纸笔作答。 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6:00 综合评审(二级)1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6:30 综合评审(一级)二、全省统一鉴定时间
日期职业名称等级考试时间备注5月18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上机考试;一级、二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的形式,纸笔作答。 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6:00 综合评审(二级)1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6:30 综合评审(一级)5月19日保安员5级08:30-10:00 专业能力考核上机考试4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00 专业能力考核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题卡、纸笔作答劳动关系协调员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题卡、纸笔作答
附件3
报名须知(个人网报考生)
第一款 本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的所有权归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考人员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款 只有在江苏参加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在本网站报名,否则所做的一切操作无效。
第三款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交纳考试费,即完成了报名程序。资格初审通过后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初审仅审核电子照片和报名信息的完整性,报名资格审核最终以成绩合格后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网报申请退费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联系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视为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款 凡申报保安员职业资格者,都必须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根据公安部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不发《保安员证》。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通过资格考试证明)。
第五款 个人网报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第六款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第七款 报考人员须在考前1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考生责任自负。考试过程中要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纪律。
第八款 报考人员在成绩发布后,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信息查询版块“技能鉴定最新成绩查询”窗口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成绩发布和成绩复查事项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第九款 个人网报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带上资格审核材料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完成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审核者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视作无效处理,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将在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成绩不合格考生不需参加资格复审。
第十款 个人网报成绩合格考生自行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证书,具体领取证书时间咨询各市鉴定中心。
第十一款 网上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 (身份证、学历证、工龄、职称等)真实、准确,绝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己承担。
附件4
统一鉴定职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校毕业班学生,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4)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
1、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保安员
凡申报保安员职业资格者,都必须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根据公安部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不发《保安员证》。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通过资格考试证明)。
1、初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2、中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和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初级士官。
(6)在保安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担任保安队长职务3年以上。
3、高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中级以上士官和退役军官。
(6)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担任治安保安机构负责人,或在保安服务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业务部门、分公司负责人,或在物业服务企业担任总经理、分管保安业务的副总经理及保安业务管理部门、分公司负责人5年以上,并经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确认。